《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涉外秘书专业系列教材:涉外秘书写作教程》分为绪论和上、下两编。上编共九章,主要以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最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为线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现行的15个党政机关公文文种的写作方法,同时针对本专业“涉外”的特点,介绍了台、港、澳地区常见公文的语体、格式和写法等。下编共四章,有针对性地介绍了简报、讲话稿、调查报告、新闻等办公室常用文体的写作要点。
《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涉外秘书专业系列教材:涉外秘书写作教程》是作者二十余年行政工作、课堂教学和社会培训实践的总结,其最大特点是: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书中的例文及病文多来自社会实际和教学实践,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同时,《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涉外秘书专业系列教材:涉外秘书写作教程》还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按照由浅入深的原则,精心设计了大量配套练习,既方便师生的教与学,也方便自学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巩固知识,锻炼能力。本书既可作为教材,又适用于自学,还可作为各级公务员考试和秘书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的参考用书。
总序一
总序二
前言
绪论
上编 公文
第一章 公文总论
第一节 公文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公文的分类和作用
第三节 公文的语体特点
第二章 公文的文面格式
第一节 版头
第二节 主体
第三节 版记
第三章 公文的行文规则
第一节 行文根据的规则
第二节 上行文、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第三节 平行文、联合行文的行文规则
第四节 抄送规则
第四章 指挥性公文
第一节 命令
第二节 决定
第三节 批复
第五章 报请性公文
第一节 议案
第二节 报告
第三节 请示
第六章 知照性公文
第一节 公报
第二节 公告
第三节 通告
第四节 通知
第五节 通报
第七章 沟通性公文
第一节 函
第二节 意见
第八章 会议公文
第一节 决议
第二节 纪要
第九章 中国台、港、澳地区的公文
第一节 台、港、澳地区公文的定义和分类
第二节 两岸四地公文的格式和写法
第三节 两岸四地公文语言的特点
下编 常用事务文书
第十章 简报
第一节 简报的概念、分类、特点和作用
第二节 简报的制作
第三节 简报的写作要求
第四节 简报的选稿要求
第五节 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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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参考文献
四、写法
(一)标题
意见的标题写法主要有两种:
(1)完全式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2)省略式标题:事由+文种。
一般来说,意见作为下行文时(即直发型意见),为了突出对下级机关的指导地位,用完全式标题。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及农村工作的意见》,由于标题中已经有发文机关,所以一般在文末不再签署发文机关名称,直接在成文日期上用印就可以了。
如果意见作上行文使用(即求批/请准型意见),多采用省略式标题,即不写发文机关,而文末则一般要签署发文机关名称后再用印,以示对上级的尊重。作平行文使用的意见,通常使用省略式标题,即省略发文机关,由“事由+文种”组成。
(二)主送机关
意见要根据运行情况写清楚主送机关。
呈报上级机关要求批转的“求批/请准型意见”,一般只有一个主送机关;下行的直发型意见,主送机关的多少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问题涉及的有关单位都可以作为主送机关,有时是一个,有时是多个,还可以用泛称。有些下行意见可以省略主送机关。
(三)正文
不同类型意见的正文,在写法上也有所不同。
(1)直发型意见。这类意见的正文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写明问题、说明处理问题的意见和看法。
(2)求批/请准型意见。这类意见的写法大体上与直发型意见相同,但这类意见一定要有结语,通常是“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求批/请准型意见(上行)和直发型意见(下行、平行)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前者必须要经过上级机关的批转才能执行。
五、意见与相关文种的区别
(一)意见与报告的区别
新《条例》规定:
(1)适用范围。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报告则“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2)行文方向。报告属于上行文,而意见兼具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三个行文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