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近年来,我国法学界进入了一个大规模借鉴学习比较法的阶段,各国的经典教科书相继被译成中文,成为学者研究和学生学习域外法律的宝贵资源。相较而言,法国民法的相关译著较为有限,尤其是 2016 年《法国民法典》的债法部分经历了大修,无论从形式体例还是到具体内容,相较1804 年的法典均有了显著变化。目前罗结珍先生虽已将最新的《法国民法典》条文重新翻译,但反映法国债法改革后最新成果的教材却始终未能引进我国。因此,本人虽学识有限,仍欣然接下本书的翻译任务,期待能为中国的读者打开一扇了解法国法的窗户。
在众多的债法教材中,我之所以最终挑中法布尔-玛尼昂教授的著作,恰恰是因为这不是一本传统教义学意义上的法学教科书。在本书的每一章最后,作者都会列举大量的参考文献以及对若干问题的拓展性思考。在其中我们不仅能寻见民法相关的内容,更可以发现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大量交叉学科的知识。例如,作者对于相关经济学思想和理论信手拈来,如数家珍,毫无痕迹地融入全书的论证。在比较法层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作者对于德国法、英美法、日本法甚至中国法(尽管只是略有提及)的关切。正是这种面向其他学科、面向其他法域的开放态度,构成此书最值得学习借鉴之处,也是译者希望借由这本另类的教材所欲传达的法兰西精神:永远拒绝轻易地断言逻辑必然,永远对于这个世界和他者保持开放。这种开放包容和好奇的态度,也许正是我国民法走向成熟所需要的原动力,也是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形成良性交流和互动所必须具备的基础。
尽管具有上述跨学科知识的引入,但本书仍然不失为一本严肃的债法教科书。对于债法改革之后的合同和单方允诺的内容,本书以民法典的条文规定顺序为主轴,对法国新债法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同时,本书还花了相当篇幅介绍债法改革的来龙去脉以及新旧民法典的变化沿革,由此为读者呈现一个更加完整的法国法图景。
由于法国法具有很多与我们所熟悉的德日民法不同的概念,因此需要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仔细加以甄别,切勿望文生义。例如法国法上的相对无效(nullité relative),是指只有受法律保护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主张的无效,类似于我国法上的可撤销制度。又如法定事实(les faits juridiques) 这一概念,在法国法的语境中是与法律行为并列的概念。就其字面含义来说,更确切的翻译或许是法律事实,但由于后者在我国法学界有其固定的含义,为避免混淆,本书选择了法定事实的译法。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翻译不易,加之作者旁征博引,对跨学科知识的运用令人叹服,译者在翻译时常感力不从心,捉襟见肘。但幸好有家人相伴,师友鼓励,本书也终于得以问世。借此机会,译者也希望对所有在本书翻译过程中提供帮助的朋友表示感谢!
李贝
202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