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书单推荐
新书推荐
|
数字经济时代的营业性构造演进与商主体体系创新研究 读者对象:该领域研究人员
数字经济时代,有别于传统商主体法律形态的新型“营业性构造”层出不穷,演进趋势可以概括为个人众创化和组织网络化,后者又可以细分为公司集团化、企业平台化和组织虚拟化。回应数字经济的商主体体系创新的理论与制度建构应当从以“法人”范畴为重心转向以“组织”范畴为重心,从独立实体视角转向网络结构视角。在上述逻辑指导下,商主体类型化的第一层次要实现从传统的三分法向“商个人+商组织”的二分法的重构;对个人众创化的回应,要通过对自然人营业能力的一般性赋权和“个体经营者”概念的引入,以增加包容性和实现逻辑自洽;对公司集团化的回应,要通过在商组织形态中明确引入“公司集团”和构建以统一管理权/指示权为核心的集团治理机制;对企业平台化的回应,要通过将平台型企业确立为单独形态并将其理解为一种“协作性商组织”和变革其信用基础;对组织虚拟化的回应,要通过在商组织法定形态中增设“虚拟组织”类型和构建以平台为中心的监管与归责体系。
你还可能感兴趣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