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是费孝通1946年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的讲义整理、编写而成,是他早期代表作,也是他一生最为看重的著作之一。书中围绕“家庭三角”这一核心议题,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拓展,其中描述社会新陈代谢的“社会继替”“世代参差”等概念影响深远。关于婚姻的本质、 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沟通、婚姻所不可避免的痛苦的特性、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等,费老在书中都有精彩论述,对于解决当下的婚姻问题、子女抚育问题等,依然有不可替代的参考意义与价值。
1.中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国家庭社会学的经典之作。
2.一本书透彻了解中国家庭真实情况,研讨生育制度的本质。
3.指导当下社会诸多婚恋、家庭困惑。
4.97条注释,适宜阅读分析,对应原文理解更便捷。
总序 一个重读费孝通时代的开启
赵旭东[1]
2021年11月2日是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诞辰一百一十一周年的日子,作为一种纪念,也作为一种学术的传承,我们特别编订了这套八种十二卷的“费孝通经典作品集”出版,以飨读者。编书也是读书,编过之后,总会留下那么一丝印记,这便是写在这里的有似蜻蜓点水一般的读书心得,并以此作为将来深入研究费孝通思想的引子。如能因此引起同好的批评,那也是一件很让人快乐之事。
·选书缘由
在有着书写能力的文人传统中,有独特的文人纪念的方式。在我的心目中,我一直是将老师费孝通首先看成一位中国文化传统中的能书写的文人,其次才是一位做研究的学者,最后则可谓是一位真正有着基层社会关注的社会活动家。他的思考来自他四面八方“行行重行行”的行走,而他思想的精髓则见之于他一篇篇的文字书写。
对于费孝通先生诞辰一百一十一周年的纪念,我们实际上很早就在筹划着,包括一直在编着的先生年谱长编。这中间我曾经尝试着和出版社的朋友进行沟通,并一起详细讨论了出版这套文集的初衷、构想和规划,没想到一拍即合,默而认同。大家随后便在一起合作,从选书到选版本,前后一年左右的时间,最后选定了八种十二卷,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这些专门为着纪念而选出来的文字,在费孝通一生的作品总目中,既有很著名的、有代表性的著作,比如《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乡土重建》,也有那些似乎不那么著名的,或者不那么具有特别代表性的,比如说《美国与美国人》《重访英伦》《社会调查自白》,以及杂写五种的《杂写甲集》《杂写乙集》《杂写丙集》《杂写丁集》《杂写戊集》。将这些编订成一套文集,最为朴素的初衷就是,试图以此作为对这样一位一生以“一介书生”自居的世纪文人的独特的纪念。
当然,在我的观念中,费孝通的这些作品都可谓是著名的,并且必然都是具有某种代表性的,很难专门有一种所谓学科史意义上的那种刻意地去做出著名与否以及代表性与否的一分为二的划分。即便是对一个普通人而言,非黑即白的评判也是会失之偏颇的,更别说对一个真正的有思想的文人以及有知识和品位追求的大学者了,这样一种人为的区分,很显然是一件极为荒诞也无意义的事情。
自然可以想见,作为思想家的费孝通,他自己绝对不会有分身术一般的能力,将他一部分灵魂和精力,去写所谓著名的和有代表性的作品,而分出另外一部分灵魂和精力,去写非著名的和没有代表性的作品,这显而易见是一种不大合逻辑,甚至多少有些不近人情的武断的划分。而反过来却又可以说,费孝通有生之年所写下来的这每一个字,实际上都代表了费孝通思想的某一个方面,可谓是他完整人生的一部分,也是人们可以借之去洞悉费孝通思想的根本和全部的。
·费孝通的思想
单就费孝通的思想本身而言,它实际上真正标定了一个时代的存在,并无形之中映射出来那个时代人的一种精神气质。他用一种人类学的田野工作、社会学的实地调查以及民族学的跨文化比较研究,进一步充实了他对于个人、社会与文化思想的理解。甚至还可以说,他一生的书写,真正完整地体现出了中国文人传统之中独有的文以载道的“公器”观念,从日复一日的文字书写之中,他的思想和个人知识的发现,也必然因此而得到最为广泛的传播。而费孝通文字的魅力,恰在于最为真切直接地去关注现实中国本身的实际存在样貌。他从来没有以学问的深奥来将自己隔离于大众群体的生活现实之外。他从始至终都在强调一种平民路线,强调基层精英与大众生活之间的无距离的沟通联系,因此才会有他的“从实求知”以及“志在富民”观念的提出。
在这里,很显然的一点是,尽管他早年曾经深度地参与历史学家吴晗有关中国绅权问题的讨论,并一起编写了《皇权与绅权》一书,由此真正注意到了在中国传统社会的上下结构间作为中间层的士绅阶层的存在与作用,但他的绅权观念是基于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乡土观察,是将士绅角色及其权力运作还原到乡土社会结构的功能之中。因此,他的观察视角是源自乡土又回归于乡土的。
而且,费孝通对于“土”的理解是极为独特的,也是后来人如果不去专门做一种深度阅读便无法真正体会得到的。这种理解是与费孝通的博士论文指导老师、英国人类学的功能派大师马林诺夫斯基的思想一脉相承的,也即真正把“土”或“土地”以及依赖于此而形成的生活方式看成一种基本的社会形态。这种形态的根本就是土地和基层社会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这中间,土地是作为一种生活的媒介和根基而存在着的,也就是在乡土观念中的个人、土地以及社会这三者,它们必然是相互绑定并勾连在一起的,彼此间是无法分离,也不可以各自独立存在的。
显然,从作为其第一本专著的博士论文《江村经济》,到后来名冠天下的《乡土中国》一书的出版,这个阶段,可谓是费孝通思想成长的关键期。这同时也可以看成其思想历程中的第一次大觉醒,是西学遭遇到中国现实社会的一次真正自觉、自求和自知的本土性转化。很显然,这样的一次觉醒,对费孝通自己的学术历程,乃至学术思想的形成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他因此回归到了中国传统文人的笔记性随笔的书写之中,即不再在西方严格学科规范下受到各种条条框框约束的一种自由体的写作。并且,还基本上塑造了其在这之后的可以随时随地秉笔直书发表议论的、中国文人传统中他最擅长和流行的、能够作为公开意见发表的、有社会责任感和有文化担当的一种书写。
·费孝通的书写
费孝通的基本写作模式往往是随手写下来的文字先成为篇,然后将篇编订成书,并且是持续地书写,笔耕不止,甚至有着 “文章不过夜”的习惯,这种习惯差不多一直保持到其晚年的最后岁月。
他一笔一笔的书写最终成就了他的一篇一篇文章,也自然成就了他的一种又一种独特思想。在此意义上,今天我们所提出来的“费孝通思想”,便是由他留下来的一篇篇的文字所体现出来的[2],其思想的闪光之处,都体现在由其笔端所书写下来的成篇、成章以及成书的文字之中。在这方面,他从来都不会拘泥于文字书写形式本身,而是尽可能地让一种思想自然而然地伴随着一种文字和思想间的联想而起伏波动、延绵不绝。
很显然,他长久坚持下来的散文体的学术论文,让文字的书写不再是福柯所谓“知识/权力”关系下用来震慑人、威吓人乃至伤害人的工具,而是和蔼可亲,有如闲聊家常一般的彼此间的对话、相互间的启示以及意义上的阐扬。而这种文字的创造,是非要真正对文字本身见之便“心生欢喜”之人,才能有的对作为一种载体和媒介的文字背后所独具的魅力的真正体味和感悟。
他在文字书写上的率性以及对文字表达本身的朴素追求,无形之中也成就了《乡土中国》一书的出版。即便在七十多年后的今天读来,这本书的文字及其内容的韵味依旧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此书一版又一版地重印,一次又一次地吸引新一代人的阅读目光就是一个证明。在这里,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这本书本身所具有的一种近乎不朽的生命力。除此之外,《乡土中国》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一个人随时可以去读,没有那么多看似高深抽象的前设以及掉书袋一般绕弯子的烦琐文献考订,而是以文字书写直接面对现实中存在的中国本身,即一种乡土中国的存在及其变迁和转型,由此启发更多学者的思考以及问题意识的不断涌现。
对费孝通而言,他基于文字提出的问题,往往都带有一种观念上的柔性而非刚性的思考,因此便为后人多重性意义的解读留有一种可滑移的空间。由此其落笔所写下的那些文字,凭借着这样一种内在的柔性和滑移空间,自身便带着使人易于接近的亲切感,并且在这亲切之中又隐含着敏锐的社会与文化批判。在这方面,也许这套文集所选出的任何一篇费孝通的文字,都可以用来作为起点,由此渐渐领悟作为整体的费孝通思想的核心及其全部的风景。
除此之外,费孝通的文字风格也是多向度的,从一种扎实细致的学术探究,到自由随性的游记、杂写以及满怀深情的纪念怀故的文字,还有一首首的诗篇吟唱,这各种形式的呈现,实际上都深刻地体现出费孝通思想的全部内涵及其核心意义,那就是在对文字予以一种敬畏之余把文字作为公器的自我意见的表达和书写。
但另一方面,这些文字的生命和某一个具体人的生命之间的关系,却又不是可以用简单的“盖棺定论”来对其全貌予以准确勾勒的,而是要有阅读者和研究者不断深入阐发,其意义才能真正地显现。同时,费孝通自己文字的柔性,或者说并没有什么特别门槛的阅读上的直白以及这种直白背后的诸多可联想性,也为这种意义的解释和阐扬提供了一个独有的空间。
费孝通 1910-2005
江苏吴江人。20世纪中国卓越的学者与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人类学和民族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1930年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学士学位。1933年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社会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8年秋回国。曾先后在云南大学、西南联大、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等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一生以书生自任,笔耕不辍,著作等身,代表作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等。
封面
版权信息
总序 一个重读费孝通时代的开启
代序 派与汇
第一章 种族绵续的保障
第二章 双系抚育
第三章 婚姻的确立
第四章 内婚和外婚
第五章 夫妇的配合
第六章 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
第七章 居处的聚散
第八章 父母的权力
第九章 世代间的隔膜
第十章 社会性的断乳
第十一章 社会继替
第十二章 世代参差
第十三章 单系偏重
第十四章 以多继少
第十五章 续绝
第十六章 亲属扩展
出版后记
第二章 双系抚育
人为了个人生活的健全必须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人是生物,不免于死,死亡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因之也威胁着未死者的健全生活。因之,任何社区都得预备下一个新陈代谢的机构,以维持人口的安定。这机构并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因为生物的机能并不能完全保证人类种族的绵续。人类要用社会的制裁力使婴孩不断出生,并且使出生的婴孩有机会长大成人,以备继替衰老和死亡的人物。婴孩要有机会长大成人,不但要得到适当的营养,还要得到适当的教育。这件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有人负责。我们若观察任何地方孩子的生活,总能见到他周围有不少人向他负责的,并且这些人各有各的责任,不紊乱,也不常逾越。在这些人中,最主要的人物是这孩子的父母。我这样说,至少在我们现在所观察得到的范围里是正确的。父母是抚育孩子的中心人物。可是我并不是说这是永久和普遍的方式。一切制度的形式是人在一定的环境之内造下的,不变的并不是它的形式,而是人用它来满足的根本需要和满足时的效力原则。这是手段,同一目的在不同的环境里可以用不同的手段来达到。以父母来抚育孩子是一种生育制度的形式。这种形式在现有的环境里是有效的,可是我们并不能说这形式在一切环境里都是有效的。我们也不必费心思去幻想各种可能的环境,再推论出生育制度可能的其他形式来。当然,我们也有理由去预言说,人类总必有一天,不必用自然方法去怀孕和抚育胎儿,这终究是一种痛苦的事,人类有这责任去为妇女免除这痛苦,以人工的方法使生殖细胞结合,在机器里把胎儿养大。这时候,无疑的,我们现有的生育制度的形式会完全改观。但是以现在为止,这并不是事实,所以我们也可以不必去深究。我在以后也要提到抚育作用已经逐渐由家庭责任转变到社会责任。这种趋势是应当加以注意的,但是以父母为中心生育制度的形式,到现在还是最普遍的事实。我们的分析也只有从这种形式出发。
·生理抚育的单系性
我说社会制度的形式是人为的,是人类为了要满足某种需要,用社会的制裁力加以制定的。以父母为中心的生育制度的形式也不是例外。要使父母担负这个抚育孩子的责任,以完成社会新陈代谢的作用,人们确曾费过一番苦心。我们初看来由父母分担抚育孩子的双系结构好像是很习惯很自然,其实,我们若加以分析就不然了。
抚育的双系结构是怎样发生的呢?
关于这问题有一种很普通的误解,把生殖的两性和抚育的双系混为一谈,因而认为抚育的双系是直接由生物本性所决定的。生物事实所告诉我们的刚刚与此相反。在两性生殖的动物,子体生理上的抚育却总是由母体单独担负的。雌雄生殖细胞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前者带有给子体的营养原料,而后者不带。细小的雄性生殖细胞连维持自身需要的养料都不足,它要是碰不着对手的雌性生殖细胞,在短期间就死亡了。要是运气好碰着了对手,结合成了子体,它对于子体的贡献不过是细胞里的基因或其他某些东西,但决不是养料;它固然给子体以生命,可是并没有帮助子体得到生活。而且,在哺乳类动物中,子体得到生命后,还要有相当时间留在母体的体内,生理上的抚育在这个时期,完全是由母体负责。父体即使有心分担这件工作,也没有这机会。雄性生殖细胞在和雌性生殖细胞结合之前,已经与父体脱离了生理上的联系,生死痛痒业已无关。从生物层上说,抚育作用是以单系开始的。
子体的抚育,在人类里,如何由单系的生理给养,转变成双系的社会教养,成了我们研究人类生育制度时一个重要问题。假定社会性的抚育作用是从生理性的抚育作用延长出来的,则我们所得到的将是单系的母体抚育了。这在家畜里看得很明白。小猫是不认得父猫的。人类怎样把父亲拉进这抚育工作中去的呢?
理论上最偷懒的办法是说人生来自然是这样的,或者说得书卷气一些,这是出于人类的本能。做父亲的对于他自己所生的孩子有爱护的本能。这本能使他自然地担负起这抚育的责任。事实若果真如此简单,我们要分析生育制度时也就容易得多了。可是这理论上的捷径,在事实上却不一定是条通路。苟其父爱是出于本能,则具有这种本能的动物不应有撒野种、不肯认账的混蛋了。在人类中,更不必立下种种规范和手续来确立父子的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