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三届互联网法律大会的理论成果。本书分为四个部分。“网络时代的社会秩序”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探究网络犯罪的治理模式、政府的功能转型等社会治理问题;“网络时代的数据保护”围绕大数据在具体领域使用的法律困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对我国相关法律体系进行反思并提出完善建议;“网络犯罪的证明与证据”针对网络犯罪特点,探讨网络犯罪证明难题的新思路与新方法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就网络平台对于自身义务的边界、相关罪名的适用完善提出完善建议。
第一部分 论文精选(以第一作者姓氏拼音为序)
第一章 网络时代的社会秩序
挑战与应对——论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网络犯罪治理模式
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化问题
城市公共安全的开放式治理——从公共安全地图公开出发
政府主体在互联网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功能转型
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功能性重构——以互联网融资平台诈骗为例
第二章 网络时代的数据保护
债权自救与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治理边界——以医疗大数据有效利用为中心
比较法视野下的欧盟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发展与变革
大数据给法律实证研究带来的困境与思索
第三章 网络犯罪的证据与证明
网络犯罪定量证明的转型——从印证论到综合认定
微信证据的可采性问题研究
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证据海量问题及应对
“互联网+”下涉电子证据诉讼的司法困境及出路——以浙江省的部分司法实践为例
第四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适用困境与解释出路
共犯教义学的网络时代转型
网络内容管理义务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之法律地位研究——一个功能主义的进路
第二部分 致辞(以会议演讲顺序为序)
未来是“人、物理世界、智能机器、虚拟信息世界”的四元空间
携手创新网络空间治理浙江模式——共建共享网络空间法律命运共同体美好明天
信息社会的刑法观念需要更新
迎接信息时代的司法变革
拓展刑事司法视野,助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的浙江模式
以促进的理念对待新生事物
第三部分 第三届互联网法律大会十大(以作者姓氏拼音为序)
“压力测试”DDOS攻击案评析
利用“爬虫”非法获取数据案评析
搜狗诉百度专利侵权案评析
区块链存证案评析
天猫积分套现案评析
撞库打码案评析
商标被恶意抢注案评析
首例数据作弊案评析
恶意注册账号案评析
电商平台诉“刷手”案评析
第四部分 大会纪实
第三届互联网法律大会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