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茂荣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其个人著作及理论对中国民法学界新老学者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民法理论方面的著作也已在大陆出版多部,并多次再版。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最新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最新判例等。
第一章 概论
一、劳务之债概念
二、物之劳务的主要类型
三、人之劳务的主要类型
四、人之劳务契约的规范架构
五、劳务之债的终止
第二章 租赁
一、用益之债概说
二、租赁之目标与契约之缔结
三、租赁期间与要式
四、他人之物的租赁
五、承租人之义务
六、出租人的义务
七、租赁之终止
八、法定物权与契约自由
第三章 危险负担或情事变 之调整租金的起效时点
一、得请求增减或诉请调整租金的事由
二、危险负担与增减租金的起效时点
三、情事变 与调整租金的起效时点
第四章 租赁契约之移转与押租金之随同移转
第五章 租赁关系中之留置权
一、先为给付与法定留置权
二、租赁留置权之特别规定的实益
三、租赁留置权之物的范围
四、留置物之取去及其阻止
五、租赁留置权之实行
六、租赁留置权之替代:押租金
第六章 使用借贷
一、借贷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使用借贷契约之缔结
三、贷与人的义务
四、借用人之义务
五、使用借贷契约之终止
六、消灭时效期间
七、法定物权
第七章 消费借贷
一、消费借贷的概念
二、消费借贷契约之缔结
三、贷与人的义务
四、借用人之义务
五、消费借贷契约之终止
六、危险负担与情事变
七、消灭时效期间
第八章 雇佣契约
一、劳务给付之类型问题
二、雇佣契约的概念
三、雇佣契约之缔结及其给付义务
四、受领迟延与受领义务
五、危险负担
六、忠实义务及保护或照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