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民生社会保障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海南建省3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进程中,期待海南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目标,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做出更大的贡献。
海南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建省办特区30年来,海南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从一个边陲海岛发展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海南的改革是全方位的,建省伊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接推动和指导下,积极探索与特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制度,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贡献了“海南智慧”。经过30年的探索、改革和发展,海南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9年,国务院确定海南为全国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在原国家体改委、原劳动部等有关部委的直接指导和推动下,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和反复论证,1991年11月,省政府陆续出台了《海南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海南省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海南省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和《海南省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海南社会保险制度框架的确立。这一时期,我作为海南省人事厅的干部,见证了海南社会保险的发展历程,同时,为海南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先行改革倍感重任在肩。
1992年前后,是海南改革开放最为火热的时期。十万人才闯海南,外地人到海南办企业如雨后春笋,国企改革如箭在弦上。在此背景下,时任省委书记、省长阮崇武凭借对国外社会保险制度的深刻理解和对海南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客观判断,提出“小政府,大社会”“要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范围,使公务员制度实行得更快一些,尽早形成整个城镇社会保险一体化”的构想,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93年12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1995年2月,颁布了《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条例》,海南成为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社会保险法规、率先打破劳动者身份界限,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从业人员等用工形式一体化的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制度的省份。这一时期,海南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改革的总体框架,强调政府、市场、个人责任的有机结合,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彰显了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其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对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提供了实践经验。特别是具有开创性的医疗保险“板块模式”,为1998年国务院44号文《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出台提供了重要参考。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为适应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需要,海南省积极对已有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调整,确保与国家制度框架相一致。近年来,海南已建立了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为主体,民政救助、商业保险为托底或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也获得长足发展。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民生社会保障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海南建省3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进程中,期待海南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目标,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做出更大的贡献。
海南建省后我曾于1988-2010年在海南省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作二十来年,作为海南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曾经的亲历者,收到由省社会保障研究会组织省内高校、社保部门专家编写的这部系统回顾、总结海南社会保险发展30年历程的专著,感到十分欣慰,这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情。“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面对新时代、新目标、新征程,我衷心祝愿海南社会保障事业迈上新台阶。
是为序!
海南省社会保障研究会于1993年3月经海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二十多年来,研究会始终牢记创会目标,即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有规模、最有活力、最有实力、最有特色的社团组织。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社保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办法和措施。近年来,作为海南省**的社保学术团体、社团组织,研究会在海南社保工作中的桥梁作用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大众了解社保工作的重要平台。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
第一节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第二节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评价
第三节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问题与挑战
第四节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展望
第三章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
第一节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第二节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评价
第三节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展望
第四章 海南省失业保险制度发展
第一节 海南省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第二节 海南省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评价
第三节 海南省失业保险制度展望
第五章 海南省工伤保险制度发展
第一节 海南省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第二节 海南省工伤保险制度发展评价
第三节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节 海南省工伤保险制度展望
第六章 海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发展
第一节 海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第二节 海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发展评价
第三节 海南省生育保险制度面临问题与挑战
第四节 海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展望
第七章 海南省补充保险制度发展
第一节 海南省补充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第二节 海南省补充保险制度发展评价
第三节 海南省补充保险制度面临问题与挑战
第四节 海南省补充保险制度展望
第八章 海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发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