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研究/麓山法学文库》主要分为五章。一章在阐释选举机构模式的基础上,对选举委员会概念、功能、价值原则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二章对独立机关产生的原因、独立机关及独立性理论进行了分析,就选举委员会独立机关治理模式作了介绍。三章从法律规范体系,组织临时性、民主性,回避制度和管辖层级范围等方面对选举委员会作了制度反思。四章主要对清末及民国时期选举机构、中国政权体制下的选举委员会制度进行历史梳理。五章从选举委员会法律规范体系、民主化构造、回避条款适用和信息公开机制等方面,对我国选举委员会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陆强,男,1985年4月生,江苏宿迁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2014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先后在《院研究生院学报》《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时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主持社科基金1项,省社科基金2项。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立法学。
导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及体例安排
四、研究的限制
章 选举委员会基本问题
节 选举机构模式分析
二节 选举委员会概念界定
一、作为选举办理机关之选举委员会
二、选举委员会之独立性转型
三、我国法律语义中的选举委员会
三节 选举委员会职责及功能分析
一、选举委员会职责
二、选举委员会功能
四节 选举委员会价值原则
一、中立性原则
二、民主性原则
三、公正性原则
四、独立性原则
二章 选举委员会独立性分析
节 作为独立机关之选举委员会
二节 独立机关及独立性理论分析
一、独立机关及独立性之内涵
二、独立机关之源起及发展
三、独立机关独立性理论基础
四、独立机关独立性之管控
三节 选举委员会独立性组织保障
一、成员选任方式
二、成员任期制度
三、成员专业要求
四、决策合议制度
五、提升机关层级
三章 我国选举委员会制度反思
节 选举委员会法律规范体系问题
一、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善
二、地方立法怠惰
三、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
二节 选举委员会临时设置问题
一、违背权力配置连续性、整体性原则
二、不利于职能履行和责任追究
三、代表辞职机构设置逻辑不统一
四、选民民主素质教育和民主意识培养乏力
三节 选举委员会民主性问题
一、设立主体民主性不足
二、成员构成民主性特征不明显
三、选举信息公开不规范
四节 选举委员会回避问题
一、下设机构成员回避
二、乡级选举委员会成员回避
三、部门回避
四、会议回避
五节 选举委员会管辖层级范围问题
四章 我国选举委员会之历史演进
节 清末及民国时期选举机构之演进
一、清末谘议局及地方自治选举
二、民初国会及地方自治选举
三、1947年国民大会及立法院选举
二节 中国政权体制下的选举委员会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
二、陕甘宁边区时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初期
四、改革开放恢复和发展新时期
五章 我国选举委员会制度重构与完善
节 我国选举制度“本原精神
二节 选举委员会常设化改制
一、常设化改制的法律空间
二、常设化改制的制度设计
三节 我国选举委员会制度完善
一、完善选举法律规范体系
二、强化选举组织民主建构
三、扩大回避条款适用范围
四、健全选举信息公开机制
结语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53年2月11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1982年12月10日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1986年12月2日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1995年2月28日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2004年10月27日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2010年3月14日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15年8月29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文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3月5日通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