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自柳的诗侃子的画
人世间美好的事物与情感,从来都是感染流动、自发生长的。
于是,花树虫蚁、日月风云,在诗人的笔下都有了生命。
于是,你一伸手,就能摸到那轮月亮,闭上眼,就能回到唐朝。
序言
孕育是一场美妙的修行,作诗如做人,孕得真我,育得超我,修得自我。这篇序言,我只能以最平实的语言来描述我所认识的这位诗人,因为他同样平实。
三月,我陪爱人在省妇幼保健院保胎,自柳从西安来长沙探望我们夫妇,夜间十点,我俩在医院楼下咖啡馆叙旧,得知自柳收到出版社邀约的时候,我想,终于有人找到了他。自柳是一位纯粹的诗人,但他性格内敛,几乎没有人能看出他是写诗的,起码从结识他以来,一直都是这样的。相聚后不久,自柳就与出版社敲定了各种出版细节,我的双胞胎女儿叮叮、当当也呱呱坠地了。他说,诗集的出版就跟自己怀了次孕一样,即将见证她长大成人。但是,如同我们夫妇这数月保胎,谁知道这十余年自柳是怎么过来的,个中滋味,唯有自知。
往前倒三年,我们准备参加一次由诸多作家发起的文学评选大赛,自柳准备了一本诗集,我准备了一部小说,那个时候我们定下了日后出书彼此作序的约定,如今,他实现了,我也实现了,他实现了出书的约定,我实现了作序的约定。当然,这不是自嘲,这个小小的使命,一定是自柳走到前面,因为他倾其所有且不自知,而我是会计算的,会有分别之心,会有顾忌,而他不会,他除了读诗、写诗,就是正在孕育着诗,我追求的是卓有成效,他追求的是始终如一,我代表的是大多数,他就是他自己。那个时候我们聊电影,从希区柯克、昆汀、伊斯特伍德、斯通到各种最佳外语片,他尝试着能写出像诗一般的剧本,我鼓捣起影视拍摄与投资;那个时候我们聊音乐,从苏阳、布衣、周云蓬、张玮玮到各种不同类型的西北调,他学着写诗一般的歌词,我学吉他自弹自唱;那个时候我们聊思想,从我国的各种作家到康德、海德格尔,他的注意力还在诗歌上,我从文学系转而攻读哲学硕士;那个时候我们聊金融,从保险、银行、数字货币到风险投资,他要拿钱出书,我拿钱做了创业投资;那个时候我们也聊姑娘,他熟悉关于姑娘甚至岳母娘的一切,但他仍孑然一身,我已经为人父了。是的,自柳能跟我聊一切我愿意聊的,但他仿佛做什么都是为了诗歌而准备的,我则不然。
再往前倒十几年,那个时候我跟自柳都是从西北跑到南方来求学的,身体一样清瘦,家境一样贫寒,心智一样懵懂,读大学的时候自柳几乎没有买过衣服,一年四季穿的都是凉拖鞋,但各种各样的诗歌集用光了他可支配的钱财;毕业后他开启了近似乎苦行僧式的生活方式,刷盘洗碗,在青海维修高原上的弱电,不为别的,他不想让脑子里有除诗歌之外哪怕一丁点与此无关的思考;他在拉萨一住就是七年,每天的生活除了填饱肚子就是转经晒太阳,看书、爬山、徒步、骑行,他始终是我们诸多朋友中离生活最近的人,所以他能写出平淡却动人的句子,而我们不能。
以诗为佛事,移家住醉乡。自柳从一个诗歌爱好者到一个诗歌模仿者,再到一个诗歌创作者,十几年如一日地磨砺,诗歌成为他的去所亦是故乡。读他的诗像是坐在铺青叠翠的草地上呼吸明媚鲜妍,像是站在凉风习习的窗前倾听夜色,像是躺在温润的大地上沐浴阳光,偶尔跳出几段让人拍案叫绝的句子,让人不得不钦佩他那沉静而又活跃的想象力:看三棵枫树,哄抢秋天的颜色。哄抢一扫秋风的萧瑟,转而热闹非凡;星星在高处漏尽了黑夜,公鸡从土里挖出了黎明。拉大常识与意境的距离,快感十足;把自己铺在床上,既像疲惫的床单,也像一小块暗黑而沉重的夜色。平凡的生活中的平凡表达,戏谑中的失落感。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本科的时候喜欢读各种文学类的书,后来图书馆I(文学)大类的大多都读了,就又读B(哲学宗教)大类,拿到的第一本书是《存在与时间》,翻开后就傻眼了,明明是中文译作,却连前言都没有读懂,那段时间,我的自信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现象学这三个字从此如鲠在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又读了三年的哲学,最后以一篇现象学的论文告别了读书生涯。回头看来,读书于我而言,就是不断探索以解决问题的过程,读文学书读着读着就厌了,因为哲学的一个概念或一句话就解决了整本书要讲述的问题,读哲学读着读着也就厌了,因为哲学追问到最后也仅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概念了。而自柳没有,自柳有且仅有诗歌一种,读不腻、尝不厌、品不烂,他说,我好像生来就是干这个的,不写诗,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是的,他是《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是《心灵捕手》里的威尔,我羡慕他这样的人,又终将不会是他这样的人。
讲完诗人本身,我还是想讨论下诗歌的问题。我是喜欢诗歌的,而且我始终认为,诗歌是属于母语的诗歌,跨越语境的诗歌终究要大打折扣。诚如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那一拳重击: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什么是可以说的?比如自然科学;什么是不可言说的?比如形而上学。能说的就能说清楚,不能说的就只能在沉默中显现,诗歌既不是自然科学,也不是形而上学。诗歌需要言说并被准确感知,知道诗歌的语意,但不理解诗歌的写作背景,读不出诗歌独特的韵律,挖不出字词之间衔接后的多重意义关系,看不到篇和句的编织结构,即使翻译得再好,诗歌也将失去它该有的味道。在我看来,诗歌只有诗经楚辞,只有唐诗宋词,只有顾城海子,要读就读汉语语境下的诗歌,然而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汉语诗歌仿佛已经成为被封藏的文物,难以看到优秀的诗作者,也难以找到为之痴迷的诗读者,再也不能走回唐朝,这或许是诗人将本书取名《在山中走回唐朝》的用意吧。不过,庆幸的是,自柳是位优秀的诗作者,亦是痴迷的诗读者,我想手捧诗集的你,也不例外。
写诗是件痛苦的事,绞尽脑汁、几近癫狂;写诗是件幸福的事,亦是绞尽脑汁、几近癫狂。有时候词穷墨尽,味同嚼蜡;有时候灵光乍现,豁然开朗;有时候天马行空,古灵精怪。诗人须有着最为敏锐的嗅觉,有着最为精致的感知,有着最为细腻的表达,有着最为别致的想象。每个人天生不一定是小说家、剧作家,但每个人天生就是诗人,对世界的认知都有一个全新的角度,我们能为另外的人提供阅读生活的参考方案,从而突破空间的障碍,抵御时间的侵蚀。
行文至此,感谢作者的信任与认可,让我为本书作序。诗集的出版仅为起始,你一路虔诚,未来定然可期。同时,也借此书告诉我刚出生的女儿叮叮、当当,你们要保持对世界始终如一的好奇之心,保持对知识满腔赤诚的渴求之心,保持对生命艰苦卓绝的敬畏之心,将有限的一生演绎成无限。
杜志远
2019年5月4日
于湘江河畔
著者:余自柳,男,籍贯陕西安康,现居西安。18岁之前一直在老家山中长大,大学期间开始尝试诗歌创作。后为寻求更加纯粹的创作环境,去了青海海南州工作。2010年前往拉萨,客居七年,写诗千余首。后因观念转变、生活压力影响,返回陕西,遂将十余年心血之作,经过删减,选取自己最为熟悉自然山水题材,得此一册。
绘者:侃子,毕业于中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纯正理工男。2008 年毕业后入职华为,担任研 发工程师,2011 年被外派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担任产品经理,终日被各类客户和解决方案萦绕。而立之年突然顿
悟,2013 年毅然裸辞,回到长沙。现为自由插画师和专业奶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