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于城中菜地的大地畅想
马步升
一个写作者同时拥有城乡双重经验,应该算得上是一种幸运,或者以城市视角回望乡村,或者以乡村情感体贴城市,在这种错位的回望与瞪视中,两种人生经验互相校勘,两种情感方式互为表里,运用于写作,至少可以有限地克服立场的单一性。而在我们这个国度,当下的拥有城乡双重人生经验的写作者中,无论年龄大小,几乎都是,其生活史从乡村开始,而其写作史则是从城里开始,在其开展写作活动时,其情感基础是田园的,其生活方式却是城市的。也就是说,即便是书写到了乡村,其写作现场都是远离生活现场的,中间是隔着一道城门的,至于情感上是否也隔着什么,还真的不好妄下断语。于是,这样的写作者,其社会身份,往往会被贴上农裔的标签。
我相信,这种标签,其主要功用,在于言说某种写作现象时的便利,而便利往往近乎偷懒。比如,有时候会把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味大相径庭,却涉及相似题材的写作者,因其人生道路带有极大的同质性,而不由分说给强拉硬拽到一起,予以大体相似的命定,如此等于把偶尔并肩走过一条马路的人当成同伙对待一样。写作者从来都是特殊材料铸成的,并且各有各的特殊,哪怕是同胞兄弟姐妹,哪怕是班级里的上下铺兄弟,哪怕吃着同一锅饭长大,互相间,表现在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味上的差异,可能会形同路人。至于情感倾向语言风格等,互相间的差异,则算得上是前定的。写作者的个体差异,才是彼此间构成差异,并由此获得写作价值的首要因素。
人在城市,笔涉乡村,从来都是文坛的普遍风景,而就当下的这种书写者而言,大约可以划为三种类型,一是乡村的逃离者。我们的乡村在漫长的时间里,一直都是苦难生活的代名词。这些逃离者,定居城市以后,当有条件成为一个写作者时,回望曾经走过的艰难之路,痛定思痛,字里行间都跳跃着苦难的妖魔。不是有意妖魔化,而是心灵深处的魔影再现;二是乡村的观光者。这类写作者,对乡村生活没有多少切身体验,偶尔离开烦闷逼仄的水泥森林,在乡村流连一圈,处处都是清风明月人情温暖,敷衍成文,一个虚浮缥缈的乡村就此落户于纸张之上;三是逃离乡村,但与城市性情不合者。经过选择性比对,再经选择性记忆,然后付诸选择性书写,过滤和遮蔽来自乡村的痛苦经验,挖掘和放大愉悦性经验,再将来自城市的不愉快感受拉来作为比衬,于是,一个再造的美好乡村又应运而生。
以上对乡村开展的书写倾向,都无法达到对当下乡村的精准呈现,甚至无法实现对过去乡村的真实还原,因此,即便以产生的文本为认知图景,对本真的乡村,也会陷入一个又一个认知误区。如果提升到审美层面去衡量,往往有矫情之嫌。种种倾向,在重庆诗人杨犁民那里或都有表现,让人颇感欣慰的是,这些倾向只是一时一地某个带有极大情境性的走神,恍兮惚兮之际,时空交错,将乡村误植于一种可能的情景之中,将可能性幻变为现实性,以或然性置换必然性。但总体而言,杨犁民对时代的认知是清醒的,对写作者的立场定位是稳当的。由是,到为什么是,再到应该是,可能是所有认知的基本步骤,对于写作者也不例外,尤其是对于追随现实品格写作理路的写作者。在自己创制的诸多诗歌文本中,杨犁民能够在总体上守护基于真实性的写作,大约的缘由,在于其从未鄙弃和远离的一片城中菜地。
城中菜地是杨犁民诸多诗篇中的一首,在他所营造的诗歌城堡中,并不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却是进入他的诗歌城堡的重要关口。有关资讯表明,杨犁民与先前和当下许多着意书写乡村生活和乡村理想的诗人一样,也是生长于乡村、谋生于城市,然后回头书写乡村的。这种写作,在写作道德上无论多么真诚,其书写对象都与写作现场存在着距离,乃至偏差,只是距离的远近偏差的大小而已。这种书写者,往往被冠以乡土写作,或者被认定,或者自认。但我坚持把杨犁民排除在乡土写作以外,尽管在他的作品中,乡土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之所以将他与乡土写作刻意进行区分,是因为在他的作品中可以发现,他所呈现的乡土是在现代城市的声光电照耀下的乡土,而他所描摹的城市,同样是以乡土文明为基点观测的结果。在当下书写者的视域和语境下,乡土的现场,色彩明亮之处,上演的是楚楚动人的传统文明、温良敦厚的情感、安闲散淡的生活方式,而其暗影里,出没的则是时代洪流漫过后的沉积物。而对于城市,展现在公众视野的是繁花似锦的人间天堂,其背影里,则藏污纳垢人心硗薄,人为的陷阱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明面上的酒池肉林勾肩搭背,转身以后却是互为仇雠。无疑,这些认知,以及书写,都带有某种现象作为事实的支撑。然而,一面之词的事实,恰恰是导入全面认知误区的阶梯。杨犁民是面对乡土时一个较早醒悟的写作者,也许,在他由个体经验编织的经纬图谱中,乡土与城市从来都是共生共存的,任何一个现场都不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存在,相反,每一个现场都是一个集合体。也只能是一个集合体。这个集合体便是一个被称之为大地的载体。在这个载体之上:
只有大地能够做到,把穷人,富人,好人,坏人,蹂躏她的
人,亵渎她的人,
全部放进怀抱。母狗一样
舔舐伤口,哺乳生命,
连神,也要匍匐在大地脚下。
在应然性的认知中,大地应是地球的泛称,既包含古老意义上的山川原野,也容纳着现代理念中的城市,乃至海洋。在这首题名为《大地》的诗中,作者不乏激愤之词,历数凭借大地存活的生灵对大地造成的种种伤害,同时,激情礼赞大地对生灵的宽容,进而向虚置的对象,发出痛切地质询:
我们从大地中来,大地是母亲,用子宫
把我们孕育,可是每天
脚踩着大地,却没有谁,把大地放在眼里
这是带有大地道德感的质询。其实,作者自己已经在诗中提前做出了回答:没有谁把大地放在眼里,是因为我们都是脚踩着大地。显然,这个大地是泛义的大地,涵盖着我们可以到达的所有境地,土地,海洋,乃至天空。然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不可能抵达大地上更多的地方,即便终其一生,也不可能完成对概念意义上的大地的观览和认知,那么,明智的做法,便是选择一个尽可能涵盖更多大地风物和情愫的场景,使之成为保持大地情怀的介体。
这便是他的城中菜地。这是一片如何生成,又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存在的城中菜地呢:
周围的高档楼群的住宅小区建成后,这块边角地
便被谁,扔在了这里。市政部门也懒得光顾,
栽上修剪整齐的树木和花草。也许是一些老人捷足先登,
抢先把它变成了一片菜地。
而这块菜地的前史是这样的:
这个城市,
先是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驱禽逐畜运动,
随后又大规模征地,把城周视线范围内的农作物,
全部赶了出去,美其名曰打造现代城市。
这是当下的大地上再也熟悉不过的风景。而在诗人的情感共同体中,此时,大地已经悄然被分解为至少两个板块:乡村和城市。而且,乡村和城市是两个互相排斥的板块,非此即彼,互不兼容,互为异己的对抗者。在这里,诗人的情感倾向,明火执仗地站在乡村一方,乃至有了愤怒出诗人的意味:
我不知道,有些人,
为何对农业和庄稼,那么恨,
好像他不需要粮食和蔬菜,就可以活命似的。
其实,我倒是觉得,就算把城市中所有的绿地,
都种上庄稼和蔬菜,也没有什么不好,
如果用另一种眼光来看,还不乏诗意,
至少,我们不用开很远的车,去到很远的乡下教孩子,
这是大豆,这是白菜,这是水稻,这是玉米……
可以看出,在城乡冲突面前,诗人的情感倾向是明确的,而诗人对理想境地的畅想也是令人悄然动容的。狭义地说,这是诗人在农裔个体情怀和市民身份之间的选择性纠结,广义地说,这是农业文明和现代文明之间在价值取舍上从来就有的纷争。两全其美,便再好不过了,可惜,这种情感方式如果把控失措,就会迷失在乡愿的惆怅与愤怒中。还好,这也正是杨犁民区别于更多乡土书写者的地方。在恍兮惚兮的短暂走神中,回过神来以后,他的认知回到了理性层面,而这种理性,并非对什么带有先验合法性的理念发表什么信誓旦旦的宣言,而是一种对坐忘言式的平和观照的姿态:
没事的时候,我总是来到这里,我没有什么话要说,
也没有什么事要做,我只是来此坐坐而已。
它们也早已习惯了我来到这里,它们也没有什么话要说,
只是亲人一样,陪着我一直坐在那里,晒晒太阳,听听风,看看云,
偶尔有些蝴蝶和蜜蜂飞过,我们都不说话,仿佛保持着上古以来的默契
是的,这是一种默契,上古以来便有的默契。甚至可以说,人类的发展史,便是一部默契史。由对抗,到妥协,而达于默契。默契是一种互相体谅,互相认可,互相和解,互相宽容,而这正是一种一步步走向现代并护佑现代精神的人文理念。诗人在经历过相当剧烈的情感争执以后,郑重表态:
我愿意,一直就这样坐下去,陪它们开花,结果,长出新芽,
随腐烂的落叶,返回大地。
杨犁民的诗是丰饶的,取材丰饶,意象丰饶,情感丰饶,诗意,诗艺同样是丰饶的。种种丰饶事实上与丰饶的过程不是一对一的等量关系,因为个体无论拥有怎样充分丰饶的认知,在无限丰饶的世界那里,都是充分欠缺的,杨犁民的丰饶恰恰不是体现在对事象和意象的罗列锻造上,而在于,他在纷繁世界面前所保持的是认知上的明智和表现上的克制,比如,在那一方小小的城中菜地里,他体认到的是一种从上古以来人与时代大潮之间,便达成并保持的默契关系。
这是一种个体在世界面前的姿态。也许,这是一种最大限度接近自恰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