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金佗稡编续编》由南宋名将岳飞之孙岳珂编撰,是现存重要、详尽的记录岳飞事迹的史籍。
岳飞在南宋宁宗时追封鄂王,且岳珂曾在嘉兴府城内金佗坊居住,故本书名为“鄂国金佗”。
《鄂国金佗稡编》二十八卷,《续编》三十卷,其中包括宋高宗给岳飞的亲笔手诏,编年体岳飞传记,岳飞之妻、子事迹,岳飞被毁谤和被平反、追封等经过,岳飞所撰奏议、公文、诗词、题记等遗文,以及当时人记载的岳飞相关史料。
《鄂国金佗粹编续编校注》是一部详尽的岳飞史料汇编,由著名宋史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曾瑜进行校注、考辨,是了解岳飞事迹为可靠和便利的版本。
鄂国金佗稡编、續编校注前言
一、《鄂國金佗稡編、續編》簡介
《鄂國金佗稡編》二十八卷和《鄂國金佗續編》三十卷,是現存最重要、最詳盡的記録岳飛事迹的史籍,由岳飛孫岳珂所編。岳飛在宋寧宗時追封鄂王,故名「鄂國」。「金佗」是嘉興府城内的坊名,岳珂曾在金佗坊中居住,〔一〕取「先王佩佗綬于鄂」之意。〔二〕宋末董嗣杲詩説:「何處有花春掠眼,金佗坊裏岳家園。」〔三〕「稡」或與「萃」字相通,岳珂在序言中説:「稡五編爲一,名之曰《金佗》。」
岳飛是南宋著名的民族英雄、偉大的愛國主義者,他爲當時祖國的進步和統一,而奮鬭不息,最後慘遭宋高宗、秦檜等人的屠害。在岳飛身後二十年間,他作爲一個大逆不道、十惡不赦的死者,幾乎没有人敢於在公開場合,爲他説半句公道話。在漫長的陰暗歲月裏,在非常嚴酷的政治迫害下,大量有關岳飛的文字資料佚失或銷毁了。〔四〕宋高宗和秦檜大興文字獄,三令五申禁絶私史,還委派秦檜之養子秦熺主編《高宗日曆》,恣意篡改官史。
《高宗日曆》是宋高宗在位時的主要官史,屬編年體。在宋高宗即將退位時,張震上奏:「自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年)至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年),日曆已成者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誤。」〔五〕自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的十六年間,正是宋金戰與和,南宋抗戰派與投降派激烈鬭争的重要時期,也包括了岳飛從靖康元年冬參軍殺敵後,直至寃獄殉難的主要經歷。正如李心傳所説:「蓋紹興十二年已前日曆,皆成於檜子熺之手。」〔六〕秦熺在紹興十三年(一一四三年)初,即將這部份《高宗日曆》編撰完工,他和助手王揚英、周執羔因此陞官受獎。〔七〕按「宰相監修國史」的慣例,秦檜還只是掛個空名,唯有秦熺主編日曆,篡改官史的任務才得以落實。經秦熺之流筆削之餘,官史中「凡所紀録,莫非其黨姦諛諂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後世」。後來有個叫徐度的官員看了,唯有「太息而已」。〔八〕當時一個“日曆之官”説:「自(紹興)八年冬,檜既監修國史,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没其實,至形於色。其間如闊略其姓名,隱匿其功狀者,殆不可一、二數。」〔九〕岳飛生前居高位,握重兵之時,秦檜已如此放肆,則秦熺在日曆中如何詆毁岳飛,磨滅岳家軍的戰績,更可想見。岳飛死後近四十年,宋孝宗决定給他定謚號,據現存三個定謚文件,即《忠愍謚議》、《武穆謚議》和《武穆覆議》所載,一方面,「人謂中興論功行封,當居第一」;另一方面,「因博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繫安危,與夫立功之實,其非常可喜之大略,雖所習聞,而國史秘内,無所攷質」。足見岳飛事迹被湮没到何等地步。爲了定謚,官員們不得不採取訪問故將遺卒的辦法,「獨得之於舊在行陣間者云」,〔一○〕但對岳飛事迹的記述依然顛三倒四,掛一漏十。所以後來袁甫非常感慨地寫詩説:「背嵬軍馬戰無儔,壓盡當年幾列侯。先輩有聞多散軼,後生誰識發潛幽?」〔一一〕
《高宗日曆》等宋朝官史今已失傳,現存記述這個時代的最重要的史籍,是《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繫年要録》,這兩部書號稱良史。《三朝北盟會編》搜羅了大量原始文件和記載,即使彼此互有矛盾牴牾,也博採兼收。《建炎以來繫年要録》以《高宗日曆》爲底本,廣泛地參據各種資料,考訂史實較爲精詳。兩書作者徐夢莘和李心傳都是肯定岳飛的,然而他們這兩部史書關於岳飛的記述,卻是殘缺不全,錯訛百出,在相當程度上承受了宋高宗和秦檜大興文字獄,篡改官史,嚴禁私史的惡果。岳飛的主要事迹,包括四次北伐,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的憤慨辭職與復職,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年)和九年(一一三九年)的反對和議,紹興十一年(一一四一年)的援淮西和遇害,這兩部書基本上都没有寫全和寫對,甚至還轉抄了宋高宗和秦檜之流的不少污衊之詞。
岳飛的寃案被宋孝宗平反之後,由於次子岳雷已在流放期間飲恨而終,三子岳霖承擔了重新整理父親歷史的工作,卻遇到很大困難。這不僅因爲大量文字資料的佚失和銷毁,也由於原岳家軍的一些重要部將和幕僚,如王貴、牛臯、董先、李若虚等,都已相繼辭世。岳霖在父親遇難時,只有十二歲,不懂世事。儘管如此,他還是花了很大氣力,搜羅到一部份殘存的史料,其中包括八十多件在左藏南庫「架閣」的宋高宗親筆御札。他還「攷於聞見,訪於遺卒」,並請國子博士顧杞整理出一個岳飛傳記的草稿。岳霖的工作未能完成,卻於宋光宗紹熙三年(一一九二年)十月逝世,這個前半生飽經憂患的老人,時年六十三歲。臨終之時,只好將顧杞草稿和其他史料託付次子岳珂,説:「苟能卒父志,死可以瞑目矣!」岳珂「自年十二、三,甫終喪制,即理舊編」,後來「束髮遊京師,出入故相京鏜門,始得大訪遺軼之文,博觀建炎、紹興以來紀述之事。下及野老所傳,故吏所録,一語涉其事,則筆之於册」,對顧杞草稿「因其已成,益其未備」,進行修改加工。〔一二〕他「涉筆五年」,於宋寧宗嘉泰三年(一二○三年)「刊修了畢」,明年,向宋廷「繳進」「高宗皇帝御札手詔七十六軸」,「大父先臣飛《行實編年》六卷、《籲天辨誣》五卷、《通敍》一卷并《家集》十卷」,〔一三〕這就是今存《金佗稡編》前二十五卷。當時岳珂年僅二十一歲,然而從這二十五卷的文字看,卻是文筆老練,甚富才氣。宋寧宗嘉定十一年(一二一八年),岳珂將上述文字,另加《天定録》三卷,在嘉興府刻板印書,取名《鄂國金佗稡編》。到宋理宗紹定元年(一二二八年),岳珂又將有關祖父的其他文件和記載,彙編爲《鄂國金佗續編》,在鎮江府刻板印書。端平元年(一二三四年),他將這兩部書合在一起,第三次在江南西路刻印,「凡六百二十二板,字差小於舊」。〔一四〕
總的説來,《金佗稡編》無疑是成功之作。在宋高宗、秦檜之流恣意玷污青史之餘,岳霖父子窮搜冥索,仍然得到不少原始文件和其他記載,據以恢復了部份歷史真相。例如對於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岳飛突然提出辭呈,與宋廷發生衝突的原委,秦熺的日曆諱莫如深,並作了精心的篡改。徐夢莘和李心傳也沿訛襲謬,在他們的史書中寫得荒誕離奇,面目全非。《金佗稡編》卻以確實的證據,説明宋高宗君臣對岳飛併統淮西等軍的出爾反爾,使岳飛憤而辭職。又如在宋朝官史中,原來已無岳家軍紹興十年(一一四○年)大舉北伐,郾城和潁昌兩次大捷的地位。故宋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年)定所謂「中興以來十三處戰功」,〔一五〕多數是不足道的小勝,却無岳家軍的兩次大捷。《金佗稡編》公佈當時的一份獎諭詔,説在「十五年」中,「我師臨陣,何啻百戰。曾未聞遠以孤軍,當兹巨孽」,「如今日之用命者也」。〔一六〕反映了在岳飛生前,宋廷不得不對郾城之戰作出的絶高評價。又如對紹興十一年(一一四一年)岳飛援淮西,《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繫年要録》都承襲秦檜之流的毁謗,説岳飛有意逗遛,拒不赴援。岳珂依據宋高宗的親筆御札,推翻了對祖父的污衊不實之詞。如此等類,無須一一枚舉。
《金佗稡編》也存在着重大缺陷,主要是抹煞宋高宗與岳飛的矛盾,迴避宋高宗殺害岳飛的罪責。岳飛既然是在趙宋政權之下恢復名譽的,岳珂就只能表白祖父「獨以孤忠,結知明主」,〔一七〕「以章先帝委寄待遇之隆」。〔一八〕事實上,岳飛與皇帝的矛盾,在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前即已存在,但總的説來,他還是宋高宗最器重、最着力提拔的武將。自紹興七年宋高宗收回令岳飛併統淮西等軍的成命,岳飛憤而辭職之後,兩人的裂痕愈來愈深,最後宋高宗决心違背宋太祖不殺大臣的誓約,動用屠刀,也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岳珂不願正視這個客觀的史實,並且煞費苦心,鋪敍了許多曲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岳珂的曲筆是可以理解的,卻又爲後世戲曲小説塑造岳飛的「愚忠」形象,開了先河。
此外,岳珂本着强烈的孝子慈孫之心,對祖父的事迹不免有虚美的成份,其史筆也有不少錯訛和疏漏。
儘管《金佗稡編》存在着嚴重的缺點,畢竟瑕不掩瑜,不失爲研究岳飛的主要史料。此外,這部書不論對研究宋朝的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還是對研究金史,也都或多或少提供了有價值的記載。
以下對《金佗稡編》的各部份分别作些介紹。《金佗稡編》卷一至卷三《高宗宸翰》和《金佗續編》卷一《高宗宸翰摭遺》,共計四卷,蒐集了宋高宗給岳飛的親筆手詔八十六份,另加《書屯田三事詔》和《御賜舞劍賦》,共八十八份。宋高宗給岳飛手詔原有幾百份,由於長期在倉庫存放,已大部佚失。作爲皇帝御筆,尚且如此殘缺不全,其他文件的散失更可想而知。宋高宗手詔有相當價值,可證實岳飛有一批業已佚失的奏疏,其中包括郾城之戰一份更詳細的捷奏。宋高宗手詔證明,岳飛第一次北伐克襄陽前並無戰鬭,僞齊軍「不戰而歸」,大戰是發生在入襄陽後,「李成益兵而來,我師大獲勝捷」。故《鄂王行實編年》關於克襄陽前大戰的叙事顯然有誤。
《金佗稡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是岳珂所撰的祖父傳記。前五卷是編年敍事,最後一卷有《遺事》,介紹岳飛的私人道德、治軍風範等,《秦國夫人李氏遺事》和《諸子遺事》簡略介紹岳飛後妻李娃和五個兒子的情況。《昭雪廟謚》介紹宋廷爲岳飛平反和追謚的經過。最後有岳珂自敍,説明寫作經過。《鄂王行實編年》作爲較詳細的傳記,恢復了部份歷史真相,提供了不少其他史書所無的、有價值的記載;然而凡是涉及岳飛與宋高宗矛盾的史實,卻一律採取迴避態度,或故作曲筆,也有不少虚美、錯訛和疏略之處。但其中也應有沿襲顧杞草稿錯誤的成份,未必全屬岳珂本人的杜撰。由於年深月久,其父岳霖「攷於聞見,訪於遺卒」而得的傳聞,未必都確實可靠,而岳珂照抄顧杞草稿,就不免以訛傳訛。此外,岳珂寫作這份傳記所依據的記載,有一部份並未轉載於《金佗稡編》和《金佗續編》,例如顧杞草稿、《野史》、宋朝的一些檔案和官史等,今已失傳。故《鄂王行實編年》某些缺乏旁證的記述,例如朱仙鎮之戰,完顔兀术給秦檜提出「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的書信等,雖然引起人們的争論,而似乎難以判斷爲出自岳珂的僞造,而必無所據。
《金佗稡編》卷一○至卷一九《家集》,共計十卷,搜羅岳飛奏議、公文、詩詞、題記等,達一百六十七篇。其中《南京上皇帝書略》、《乞移都奏略》、《論虜情奏略》、《乞定儲嗣奏略》、《乞止班師詔奏略》、《乞出京洛奏略》和《乞出蘄黄奏略》七篇原件已佚,僅剩概略。據岳珂説,這些文字由岳霖搜集,「或得於故吏之所録,或傳於遺藁之所存,或備於堂劄之文移,或紀於稗官之直筆」。〔一九〕連同《寶真齋法書贊》卷二八《鄂國傳家帖》所載的十一份書簡,還有《鳳墅帖》所載的三份書簡,共有一百八十一篇。估計岳飛詩文佚亡的比例,應高於高宗手詔。岳飛的奏疏和公文一般都是幕僚們的手筆,只有個别重要的、機密的奏疏,由岳飛本人起草和謄寫。《家集》提供的大批原始文件,自然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金佗稡編》卷二○至卷二五《籲天辨誣》,前一卷是《通敍》,後五卷就岳飛遭受毁謗和誣陷的五個問題,分别作《建儲辨》、《淮西辨》、《山陽辨》、《張憲辨》和《承楚辨》。《籲天辨誣》引證不少未見於《鄂王行實編年》和其他史書的史料,或者爲《鄂王行實編年》的敍事,説明了史料出處,特别是爲岳飛的寃獄,提供了有價值的記載。《建儲辨》否認張戒《默記》關於岳飛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提議建儲,而受宋高宗呵斥的記事。鄧廣銘先生已援引《忠正德文集》等書的記載,證實《默記》的所述是可信的,而岳珂的所辨,卻是煞費苦心的曲筆。至於其他四辨,總的看來,還是持之有據,辨之有理的。
《金佗稡編》卷二六至卷二八《天定録》,《金佗續編》卷一三至卷一六《天定别録》,共計七卷。其中搜羅了宋廷爲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等文件。有些文件,例如《忠愍謚議》、《武穆謚議》、《武穆覆議》等,也記述了岳飛的家世和某些歷史片斷。
《金佗續編》卷二至卷一二《絲綸傳信録》,共計十一卷。其中搜羅了一批宋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劄,這些原始文件也應是大部佚失,小部保存。從時間上看,岳飛任低等武將時的官告、省劄之類基本亡佚。從内容上看,如任招討使、宣撫使的制詞等,也未傳世。《絲綸傳信録》反映在岳飛生前,宋廷對他的戰功、軍紀等所作的極高評價,某些省劄也可糾正《鄂王行實編年》的若干錯誤。
《金佗續編》卷一七至卷三○《百氏昭忠録》,共計十四卷。其中刊載了别人表彰岳飛的文字記載。章穎撰寫的五卷《鄂王傳》,基本上照抄《鄂王行實編年》,只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和個别史實的補充。凡是章穎所作的有關岳飛的史實補充,今已列入《鄂王行實編年》的注釋。《鄂王傳》的史料價值,其實是《金佗續編》卷二○對秦檜身世的介紹,記述比較完整,有某些史實不見於其他史書。劉光祖的三卷《襄陽石刻事迹》,是將《鄂王行實編年》的敍事分類編排,總計有《戰功》、《材藝》、《智謀》、《勇敢》、《紀律》、《威望》、《恩信》、《先見》、《遠略》、《忠義》、《知遇》和《爵秩》十二類,在史實上並無補充,僅在《戰功》的開頭和末尾,對岳飛的戰功作了其實是不完全的統計。《楊么事迹》二卷,是有關鍾相、楊么變亂的重要史籍,缺點是對岳飛的鎮壓過程,敍事反而簡略。《百氏昭忠録》的最後四卷,包括了像黄元振、孫逌、吴拯等人的記載、奏疏等,提供了不少可貴的史料,如《孫逌編鄂王事》全文刊載的建炎四年(一一三○年)邵緝上書,是一份瞭解岳飛早期抗金活動的重要記載。黄元振追記其父黄縱充當岳飛幕僚時的親身見聞,描繪岳飛的某些可貴品格,躍然紙上。《金佗續編》卷二九轉載趙鼎的奏議和《日記雜録》,顯然有疏漏。現存的《忠正德文集》中,另有一些有關奏議,未被岳珂搜採,《丙辰筆録》也比岳珂的《日記雜録》詳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