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犯罪预防:社会控制、风险与后现代》的第一批共八部,是从英国开放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犯罪与司法”丛书中挑选出来的。“犯罪与司法”丛书是国际专业领域中颇有影响的一套丛书,由英国著名犯罪学家麦克·马吉尔(Mike Maguire)任丛书主编。该丛书是英国乃至整个西方国家“教授犯罪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关键资料”。应该说,它是一套教学参考书,注重于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不仅在书后附有大量参考文献,而且在正文中也给予了提示性的处理,译者基本是原封不动地加以保留。因此,请读者注意:正文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某个论点之后有个括弧,其中有一或两个英文人名,接着有一个或一组数字,这是指此观点见于该作者某某年的出版物的某某页,这个出版物的名称一定包含在书后的参考文献中。恰恰是为了读者寻找到参考文献的原文的便利,我们未将参考文献翻译成中文,而是将原参考文献附在中文版书后。
本套丛书涉及犯罪学、刑罚学和刑事司法领域当中存在争议的主要问题,所以每本书的书名都被冠以“解读”二字,戈登。休斯的《解读犯罪预防》是本套其中的第五本。我们约请了经验丰富的讲师和研究者来编撰这套丛书。作者尽量使用了简短而易懂的语句来表述,因为编撰这套丛书的目的在于为大学生和研究生提供一个坚实的相关领域的知识基础,并希望他们在品读了每一个专题之后,能从中得到启示,并进一步去探寻更加深入、更加广阔的知识。尽管这套丛书主要针对的是刚刚涉足这一领域的学生,尽管作者尽量使用平实的语言,但它并没有让读者感到作者是在分析一个简单的、易于解决的问题。相反,所有的作者都在试图“抻拽”着读者,使他们在意识当中形成一种质疑和批判的框架,并在这种背景下去进一步探讨犯罪学的知识与理论。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不是简单地对相关的理论观点进行综述,而是恰当地表达了他们自己的看法,从而阐明了他们自己与其他学者之间存在哪些不同,以及为什么不同的问题。
戈登。休斯选择了“犯罪预防”这一课题,这也正是近年来日益成为犯罪学研究领域热门的一个话题。从严格意义上讲,当然,这囊括了非常广泛的各种对策学说——从监禁或者说“恢复性”刑罚到安装监控设施以保护财产安全——而每一种对策都有其自身深远的历史。的确如此,本书在前三章中向我们概括性地介绍了犯罪预防理论的发展历史,阐明了其在理论探讨与制度性实践诸层面的发展过程。
丛书主编序言
鸣谢
引言
超越技术性评价范式
犯罪预防的社会学视角
后现代的社会风险理论、社群主义和犯罪控制
拓展阅读
第一章 勾勒犯罪预防的范围
犯罪预防:一个朝阳产业
犯罪预防的含义
国家、公共秩序和犯罪预防
犯罪预防:犯罪控制的新范式
解析犯罪预防的概念
廓清犯罪预防的类型
犯罪预防的背景及表述
结语
拓展阅读
第二章 古典主义犯罪学派与现代国家的刑罚威慑
引言
是犯罪学的第一个学派吗
前现代社会犯罪控制理论的梳理
古典主义犯罪预防理论
犯罪控制的新模式
在19世纪国家中刑罚威慑主义的出现
对于古典主义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理论的批判分析
结语
拓展阅读
第三章 实证主义与对犯罪人的矫正
引言
犯罪学实证主义研究范式
龙勃罗梭计划
实证主义犯罪预防理论与现代主义方案
20世纪心理学实证主义与社会学实证主义
以康复性治疗为主的犯罪预防
社区发展与犯罪预防:芝加哥计划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社会民主实证主义所取得的成绩
犯罪矫治理论的衰落与复兴
犯罪性的新基因理论
发展式犯罪预防理论
关于实证主义犯罪预防理论的批评性评价
结语
拓展阅读
第四章 情境犯罪预防:实用主义犯罪控制
引言
是内政部“行政犯罪学”吗
克拉克关于情境犯罪预防的定义
美国的启示
理性选择理论
“有些因素在起作用”:犯罪预防实用论
批判性评价
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的主导地位
结语
拓展阅读
第五章 多机构协作:实现一体化犯罪预防
引言
什么是多机构协作犯罪预防
解读英国多机构协作犯罪预防走向
犯罪预防的运作
《摩尔根报告》的发表和协作模式
中央政府的“混合经济措施”
不要夸大其功效?对于多机构协作犯罪预防的学术批评
怀疑多元论
激进的极权主义批判
在中央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生活?地方社区安全策略
结语
拓展阅读
第六章 社群主义:社会犯罪预防的回归
引言
社区犯罪预防的诱惑
社群主义的基本原则
保守的泛道德化社群主义
埃兹额尼论伦理,犯罪与社区
泛道德化社群主义在英国
新工党、社群主义和“零度容忍”
对泛道德化社群主义的批判
激进的左派社群主义者对社会犯罪的反思
社会福利、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
左派现实主义者的方案
是对责任的激进转型吗
“恢复性司法”与“耻感重建”:在历史中发掘未来
激进的左派政治理论对社区
犯罪预防的批判性评价
结语
拓展阅读
第七章 后现代性时期犯罪控制的前景
引言
后现代性、风险社会与社会控制
犯罪预防的发展与后现代性的联系
博特姆斯与怀尔斯对比较、全球化趋势的看法
模式1:“堡垒城市”,个人主义与社会排斥
戴维斯对洛杉矶的看法:堡垒城市
菲利与西蒙的新刑罚学观点
希林与斯特宁关于社团、非监狱式控制的观点
……
后记 超越犯罪预防
词汇表
参考文献
译后记
是犯罪学的第一个学派吗
在犯罪学界已达成一个普遍的共识,即犯罪学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学派是形成于18世纪的古典主义犯罪学派。该学派的形成与意大利著名法学家切萨雷。博尼萨纳.贝卡利亚的研究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参见Morrison,1995;Muncie ctal,1996)。事实上,该学派开展犯罪学研究的目的更多的是要推动一种理性的、系统的、有效率的、用以弘扬社会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建立,而不是将“犯罪”的本质作为犯罪学研究的对象。由于在该学派的研究中缺乏对不同犯罪类型的分析,因此戴维.加兰(当代“英国犯罪学史”研究领域最著名的学者)认为,古典主义犯罪学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学学派”。戴维。加兰还指出,犯罪学产生于现代社会,它是对“犯罪实质”和“犯罪调查”进行的具体的类型化研究。在戴维·加兰看来,犯罪学是一门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科学研究,其与法学研究和道德研究有很大区别。最为重要的是,戴维。加兰指出,现代犯罪学是从两个彼此独立的理论体系中衍生出来的,一是“社会控制计划”,二是“龙勃罗梭计划”。“计划”,在此是指由一系列具有共同目的性和客观性的研究构成的应对社会风险的传统范式。“社会控制计划”的核心思想是,引导社会将注意力投注到社会管理与控制的问题上来,对犯罪行为和犯罪人进行管理(规制)。而“龙勃罗梭计划”是由实证主义犯罪学家龙勃罗梭创立的一种传统理论。该理论关注犯罪人与非犯罪人的区别,重点对犯罪人的“本质特征”进行讨论(参见Garland,1994:17-18;同时可以参见本书第3章)。古典主义犯罪学派并不关注“龙勃罗梭计划”所涉及的问题,而且明显缺乏诸如科学调查等形式的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