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命是生命。
但跟动物不同,人的生命同时又被隐喻化。生命代表着活力。
不仅,生命还指向精神,哪怕生命已经死亡,但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但对几乎所有男性来说,命仍然很难超越肉体本身。严格说,这肉体就是被视为最重要的某个器官,它被称为命根子。命根子是肉体,又是生命的精神根基,它承载着精神价值。哪怕命都没了,命根子仍然要在。
能超越命根子的是超人,在叙事上也往往强调这种人的精神超越性。比如对承受腐刑坚持写《史记》的司马迁。但一旦涉及更大的原则,比如国家尊严,就很难超越了。我的《大势》写的就是承载着民族尊严的命根子的困境。也许有人会说,这只是在男人,明确说,是在直男。但女性不是也以男性价值为价值吗?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女性超越男权,难!因为这里有个共同难以逾越的价值体:命。
命如此重要,那么最根本的改变就是革命。但革命,不革到自身的命,不是真革命;革命不革到身体,也是不彻底的革命。看那些革命叙事,革命者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直到献出生命,全然不顾家人,多么洒脱!他们不是人,是英雄。人可以抛头洒血当英雄去,人为自己负责,包括对自己不负责。但更多的时代不再革命,或者说,革命被瓦解。马尔库塞说,美国有办法瓦解任何一次革命,方法是把它转化成某种消费品。这是生命伦理的转换,或者说是回归。大时代呼唤超越伦理的英雄,小时代繁殖被伦理羁绊的凡人。
我们所处的是小时代。
但仍然可以把自己的命抛出去。如果命是他人的命,当然可以不顾。但如果是至亲的命呢?
尤其在中国,一个人的命,绝对不只是他自己的,也是至亲的,至少是父母的,受之于父母。
青春期时,我总想着自杀。但想到我父母,就作罢了。特别是母亲,我的母亲总是叫我命。在我的家乡,父母喜欢把孩子称作命我命命命,我不知其他地方是否也是。我不能让我母亲没命,我的命就是她的命。
后来还结婚了。我父亲那阵身体很糟,看着难以为继。趁他的命还在,又赶紧给他生了孙子。猛回头,我不仅为人子,还为人夫,更为人父了。我的儿子也是我的命,同理。少啰嗦,你必须坚忍地活着!
哪怕我再不要命。我曾说过,我可以万事不在乎,除非,拿我亲人要挟我。这是点中了我的命门。
汉民族盛产革命。神奇的是,虽革命不断,却仍生生不息。有人说现在中国已经变得不认识了,其实中国还是中国,中国人还是中国人,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宿命。这宿命就是伦理的羁绊,比如亲子伦理,哪怕是从养子倒过来啃老,哪怕是从孝顺父母倒过来孝顺子女。中国和许多国家都发生过易子相食之事,但那是在非常时期;在非非常时期,以亲人之命相要挟的,大概不多见;而在日常中,以温柔的亲情相要挟的,大概中国是典型案例了。中国人于是成了世界上最不要命又最惜命的族类之一。无论要命,还是不要命,都因为背负着伦理加亲情的命,必须忍辱负重活命。因为你无法处置亲人的命这命活生生、硬磕磕、抹不掉的,它有折不弯的骨,有兜不住的肉,将它囚禁,也得供它吃喝拉撒;供它吃喝拉撒,它还会生老病死;顾它生老病死,还得顾它感情;它弃绝对你的爱,你还得以此煎熬自己;它要自弃,你还得死死挽留它……拿它怎么办?
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越来越觉得诸事无答案,虽然我写作,我是作家。越来越倾向于作家不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寻求答案,作家一开始就料定没答案。但知识分子的知识真能给予答案吗?在伦理亲情面前,知识只是写着文字的纸。知识一思考,命就发笑。
这话仿自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上帝发笑无妨,上帝终究会来救赎。怕的是上帝沉默。我承认,在写这本书前,我曾企图写一部探索中国人救赎之路的大书,但写不下去。明确说,是推演不下去,我的活生生的人物走不下去。在我的又黑又小的写作屋,我像远藤周作《沉默》里的洛特里哥,祈求上帝,我期待像约伯那样得到神启。但没有得到。上帝沉默着。上帝沉默着,于是命笑了。
活生生的命在发笑。这里有父亲,有母亲,有儿子,有一家子人,有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