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为主线,对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条件、适用步骤以及适用顺序等展开研究,同时,本书还大量引用了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件,以更直观地展示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过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十一届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曾获"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等荣誉称号。代表作品有《民法总则研究》、《人格权法研究》、《物权法研究》、《合同法研究》、《侵权责任法研究》等。
叶刚, 1987年生,安徽颍上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与讲授课程有:民法总论、人格权法、债与合同法等,在《光明日报》、《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核心报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参与、主持guojia级和省部级课题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