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著作权诉讼和审判的视角,分为五个部分,从著作权基础理论及审判改革创新、特殊客体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热点问题、判断著作权侵权及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形、著作权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五个方面,对近年来著作权案件中学界和实务界高度关注的诸多热点、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本书不仅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而且对在著作权审判面临新型疑难问题的情况下如何正确适用著作权法以及诉讼法提出了例示性的解决方案,对于著作权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各种不同观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于阐明规则含义、指引行业发展,严格依法处理、实现立法宗旨,统一裁判标准、增强社会预期,立足现实需求、填补法律空白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书是作者作为著作权领域知名审判业务专家,长达十年审判经验在版权领域的体会与总结。本书对于从事著作权审判和诉讼的专业人员、著作权理论研究和实务人员、互联网版权从业人员以及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教师都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
(1)本书从著作权审判实务的角度,分析了著作权领域典型案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本书对著作权诉讼中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规范审理、依法审判进行了深入分析;
(3)本书对于版权理论研究和审判实务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对于著作权教学、科研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4)作者是我国著作权领域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本书是作者长达十年审判经验在版权领域的体会与总结。
序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至今已有8年时间,冯刚同志是我在司法战线上的战友,我们共事多年来,冯刚同志一直奋斗在法律前线,精于调研,积极研究新技术和新产业,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规律,不断提升对于新类型案件的审判能力,对知识产权工作持有深厚且坚定的热情。
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法官审理案件也承担着优化营商环境的特殊使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法官都需要将这份使命牢记于心,依据法理、政策、产业等多方面因素,采取最合适的手段,达到最精妙的平衡,合法合理地为群众解决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冯刚同志在勤勉的工作和艰深的研究中,执正义之剑,守为民初心,让司法正义的光芒大放异彩。其在学术上亦有建树,以学术研究促进审判工作的发展。
随着媒体介质和传播路径的变革,著作权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书集结了冯刚同志多年来对著作权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司法研究。本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著作权基础理论及审判改革创新、特殊客体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热点问题、判断著作权侵权及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形以及著作权合同中的疑难问题。在特殊客体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这一部分,冯刚同志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著作权客体的多个热点问题,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保护路径进行了深入剖析,谨慎、细致地回应了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本质上是人类思维的过程赋予和结果输出,无论是考虑到生成内容的人类思想的体现,还是人工智能发展的持续性与阶段性,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予以法律保护,并将其权属赋予相关人类参与者都是应有之义。该观点引人深思。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一直是著作权案件中极为重要的类别,冯刚同志从法院的审理实践、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IPTV行业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尤其是《涉IPTV侵害著作权纠纷问题研究》紧跟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司法实践情况,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知识产权审判参考问答(24)》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解读,认为在IPTV案件中判断电信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需查明其是否按国家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签订并严格履行了IPTV业务相关合同,以及是否实际参与或决定集成播控平台的相关内容,这对于审判实践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特别是,本书还针对影视作品委托创作合同进行了深入解读,认为影视作品委托创作合同无论是责任关系、履行方式还是成果的权属问题都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应当被认定为承揽合同。该分析严谨周密、独具匠心,为影视作品委托创作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冯刚同志从著作权的具体案件出发,结合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根基,针对著作权理论及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了充满理性和激情的探讨。从其审理案件时对于各方利益的精巧平衡,对于行业、技术、法律的深层解析中,读者可以窥见我国著作权的发展脉络,以及法官审理思路的不断进步。
宋鱼水
2022年8月10日
序者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冯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导师。承办审理了3000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琼瑶诉于正案等多起知名案件,对于规范和引导业界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知识产权及法律专业期刊上发表了50余篇学术论文共计60余万字;出版个人专著一部,与他人合著三部。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四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
目 录
第一部分 著作权基础理论及审判改革创新
1.知识产权权能及公共利益平衡的法理分析 /003
1.1 霍菲尔德基础法律概念理论概述 /004
1.2 知识产权权能的霍菲尔德理论体系归类 /006
1.3 相关问题的霍菲尔德理论体系分析 /014
2.我国著作权审判机制的改革趋向研究 /024
2.1 问题的提出 /025
2.2 我国著作权审判机制改革纲要的确立趋向 /026
2.3 我国著作权审判机制的实践创新与现实挑战 /029
2.4 我国著作权审判机制的改革创新与发展规划 /033
3.对于《著作权法(2020)》的意见与建议 /039
3.1 有限列举难以涵盖合理使用的全部情形 /039
3.2 随意登记难以保证海量作品的权属真实 /041
3.3 司法审判难以确定集体管理的收费标准 /041
3.4 扩张保护难以产生合理恰当的社会效果 /042
3.5 过于保守难以体现作品利用的主流方式 /043
3.6 忽视委托难以保障作品创作的有效实现 /045
第二部分 特殊客体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1.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保护路径初探 /049
1.1 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及问题的提出 /050
1.2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保护否定论 /051
1.3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052
1.4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受法律保护的路径选择 /056
2.中文字库中单字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 /065
2.1 问题的产生 /066
2.2 各国对字库字体单字的知识产权保护 /069
2.3 中文字库字体单字的可版权性 /071
3.自动拍摄视频中截图的作品性质认定 /083
3.1 《追气球的熊孩子》著作权纠纷案 /083
3.2 学理分析 /084
4.新著作权法视域下短视频问题研究 /090
4.1 短视频的定义及类型 /091
4.2 类型化视角下短视频的可版权性分析 /093
4.3 短视频的作品类型及权利归属规则 /100
第三部分 信息网络传播权热点问题
1.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审理问题研究 /107
1.1 程序问题:案件审理范围与当事人诉求不一致 /108
1.2 事实查明问题:未能准确认定被告的被诉行为性质 /111
1.3 内容提供商具有合法授权时,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的认定 /118
1.4 内容提供商不具有合法授权时,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的认定 /121
1.5 一审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的困难成因 /124
2.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构成要件问题研究 /128
2.1 步升大风公司诉豆网科技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128
2.2 学理分析 /130
3.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的侵权归责原则问题 /145
3.1 淘宝公司与友谊出版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146
3.2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种类及其侵权归责原则 /147
3.3 对于技术中立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149
4.涉及深度链接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问题研究 /155
4.1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技术新发展 /156
4.2 技术发展对涉及搜索链接服务案件的影响 /158
4.3 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情况 /160
4.4 信息网络提供行为的判断标准 /162
4.5 破坏技术保护措施问题 /169
4.6 对该类案件的类型化总结 /172
5.搜索链接服务提供商注意义务的认定标准 /177
5.1 迅雷公司与卓易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177
5.2 法院的认定和判决 /178
5.3 对该案的研究和解析 /180
5.4 过错归责原则是判断搜索链接服务提供商是否侵权的基本标准 /194
6.涉IPTV侵害著作权纠纷问题研究 /196
6.1 问题的提出 /197
6.2 《知识产权审判参考问答(24)》内容简介 /199
6.3 “回看”行为的法律性质 /200
6.4 IPTV主体的法律责任 /204
6.5 审理重点 /209
第四部分 判断著作权侵权及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形
1.非字面抄袭的侵权认定规则 /215
1.1 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 /216
1.2 学理分析 /218
1.3 该案的司法意义 /226
2.取得改编授权条件下的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 /228
2.1 正确界定我国著作权法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规定 /229
2.2 正确理解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歪曲、篡改”的含义 /232
2.3 正确把握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的关系 /237
2.4 个案的运用 /239
3.侵害知识产权行为诉讼时效制度问题研究 /246
3.1 据以研究的案例 /247
3.2 知识产权特点对于侵权案件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 /248
3.3 侵害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时效制度中的特殊规则 /253
3.4 被告停止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 /264
3.5 对于实践案例的诉讼时效分析 /266
第五部分 著作权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1.《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著作权重复转移行为的适用 /271
1.1 我国著作权转让问题的发展过程 /272
1.2 发生著作权重复转移行为的症结及司法困境 /273
1.3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区分原则的体现 /278
1.4 物权变动规则对著作权重复转移的适用 /281
1.5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对著作权重复转移行为的适用 /286
2.对影视作品委托创作合同合同类型的研究 /288
2.1 合同类型的认定 /288
2.2 影视作品委托创作合同工作成果的质量标准 /293
2.3 委托创作合同中的留置权问题 /295
3.影视作品委托创作合同的解除问题研究 /298
3.1 解除权的发生 /299
3.2 解除权的行使 /300
3.3 合同解除的后果 /307